计划生育手术费能报销吗?
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杨健通讯员赵阳孙冠群)咨询:计划生育手术费能报销吗,有生育津贴吗?
答复: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医疗费支付标准为:妊娠不满4个月以下流产的,定额为400元;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出)的,定额为900元。提【什么叫复发性流产?】交病历、诊断证明、生育证明等资料在就诊医院可直接报销。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结算医疗费后,生育津贴按月自动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内。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1)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的;(2)女职工生育当月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满3个月(含异地转移接续时限,不含补缴时限)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待遇;(3)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
咨询:是否可以把糖尿病慢病改成“两病”?怎么改?
答复:已经办理糖尿病门诊慢病的参保居民,如果当年度未享受报销待遇,可先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终止糖尿病慢病待遇,方可办理“两病”糖尿病;如果当年度已享受慢病报销待遇,则需要等到下一年度办理。
符合“两病”管理标准的参保居民,持明确的一级及以上医院规范的门诊病历原件或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肾虚引起的先兆流产】理“两病”用药保障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后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咨询: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异地住院的医疗费用,未在异地医院联网结算,如何报销?
答复: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未在异地就诊医院联网结算的,【易流产体质怎么保胎】出院后需由参保人或代办人持以下材料报送到有代传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1)住院收费有效票据;(2)费用清单;(3)出院记录(诊断证明);(4)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须提供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或个人书面承诺书);(5)经患者签字确认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或中国银行结算账户存折)的复印件。
经审核费用明细清单无法准确反映治疗情况【生花胎流产的还算吗】影响报销的,还应提供完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